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吉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0名(限男性,其中,灭火救援员岗位28名,驾驶员岗位2名),主要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承担24小时执勤战备任务。具体用人单位和人数见下表。
②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③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④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⑤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4年2月29日至2006年2月28日),取得B2以上驾照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9年2月28日后出生);⑥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能适应24小时值班工作;⑦驾驶员岗位需持B2以上驾照,取得A1驾照者优先。具有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应急救援、防火工程、火灾勘查等相关专业技能或取得国家消防行业职业资格人员、退役军人以及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证书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报名地点:应聘人员直接到报考的消防救援大队报名。(报名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见附件2)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报名表(附件1)、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个人简历、个人征信报告及相关辅证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辅证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驾驶证原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对应聘人员参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资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1、体能测试。满分为40分,共4个项目,每个项目占10分。1000米跑为必考项目,3个选考项目分别为立定跳远(或原地跳高)、4*10往返跑(或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或俯卧撑)。其中,1000米成绩未取得1分以上有效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试标准见附件3)2、岗位适应性测试。共2个项目,分别为负重登6楼和拖拽,其中有一项未达到一般标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测试标准见附件3)3、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只允许测试一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驾驶技能测试项目共8项,分别为倒车入库、坡道定点与起步、单边桥、限宽门、窄路掉头、侧方位停车、直角转弯、曲线行驶八个项目组织开展。测试由地方驾校根据项目考核标准评定。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生回答3道试题,总答题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考官依据评分标准予以评分。
面试内容及分数: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为考官评分中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得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录。灭火救援员岗位总成绩记取: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驾驶员岗位总成绩记取: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驾驶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1、公示。按照录取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公示人员,并在吉安市人事人才网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试用手续。公示后造成缺额的,按公示人员排序进行补录,若该岗位无补录人员的,则从服从调剂岗位人员中择优录取。2、录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1、招聘全程公开、全程录像、接受社会监督,政审、体检结束后,对合格者进行公示,如无异议,再办理有关手续。
2、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聘用后,参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和《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另根据队员任职岗位、职业技能等级及队员全年综合表现,发放津贴补助、绩效奖励等。3、实行准军事化管理,聘用后统一发放服装,包食宿,每周安排2天轮休,其余时间全天候24小时担任灭火救援执勤任务。对不服从管理,违反《全省政府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及支队相关管理规定等要求的实行全程淘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