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就业|江西事业单位招聘,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劳动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98人)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17:00止,须扫描下方二维码提交报名信息,相关岗位的资格初审、考核时间、地点安排将在本院官网招聘栏目另行通知。 (二)报名流程: 1.医院官网:https://www.gyyfy.com/list/211.html查阅招聘信息; 2.线上报名(填报二维码)(必填,未填写二维码人员无法参加后续资格审核及考试); 3.根据官网招聘考试公告(将于3月20日前发布,请密切关注),请考生自行根据公告要求核对自身情况,符合条件者直接来院参加现场审核确定是否具有参加考试资格,本次招聘不做线上资格审查。 4.本院所有通知将在医院官网招聘栏目公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邱老师0797-8687596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先扫描二维码填报信息,否则不具备参加现场审核及考试资格,请谨慎填报,不可更改。 注意:此二维码必填,未在报名时间内填写人员无法参加现场审核。此流程仅限为现场审核提供人员名单,现场审核通过的人员才具备参考资格,现场审核及考试时间请关注医院官网招聘栏目公告。已填报的考生可通过此链接查询填报信息: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255772892 1.扫描二维码报名后请密切关注本院官网招聘栏目等待招聘考试通知,考试通知将公布现场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的材料等事项,报名完成并符合公告条件的考生请直接参加现场审核,本院不再通知个人。 2.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所有毕业证、学位证(要求高中毕业的岗位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高中毕业证遗失人员请前往档案所在地复印高考报名信息登记表,加盖公章); (3)最高学历和第一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未拿到毕业证的最高学历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专业方向证明(注意:岗位条件中括号内限定了专业方向的岗位提供) (5)执业医师资格证(若有);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规培证明(规培证明需由学校研究生处等部门(非党委章)开具,规培医院开具无效); (7)职称证(若有); (8)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提供);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含编制、备案编制人员); (10)合同(在职合同制人员提供); (11)社保证明(未就业的往届生提供); (12)离职证明(已离职现未就业的往届生提供); (13)工作证明(条件中限定了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 (14)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15)存档证明(报考限定了应届生条件的岗位,且属两年择业期的人员须提供,请到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请应聘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的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需诚信报考,如实提供本人情况和真实有效证件,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一)考试方式:招聘考核实行笔试、专业考试、结构化面试考核,其中笔试占总分20%,专业考试占总分30%,结构化面试考核占总分50%,均采用百分制。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主要考核《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自然常识、科技常识、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经济管理、科学技术、江西省情、写作能力、礼仪、时事政治等知识。 2.专业考试:考核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等。 3.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职业道德、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三)考核程序: 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员超过3:1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所占比例折算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考试、结构化面试入围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专业考试、结构化面试);报名人数:岗位招聘人员低于3:1的岗位,该岗位考生全部参加笔试、专业考试和结构化面试,但其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聘用。 (四)各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环节成绩将在我院官网公布。 (一)体检。根据招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三)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四)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一次(考核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一)曾应聘我院相关岗位,进入体检、考察、录用环节后个人选择放弃的,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本院;曾在我院工作离职后不满5年者,不可再次报考。 (二)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录用人员待遇按医院劳动合同制人员相关规定执行。所有岗位一经聘用,一律不得申请调岗。 (四)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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